篇一:研究生事假请假条
基本情况姓名 学号 性别 班级 培养方式
(全日制、在职) 层次 学院名称 专业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电话 宿舍 宿舍电话 请假原因:(附有关证明材料)
申请人(签名)年月日请假时间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导师意见: 签名:年月日学院(系)意见:
签名:(学院、系盖章)年月日研究生处意见:
签名:(盖章)年月日销假情况
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名:学院办公室(盖章)
篇二:公管法学马院研究生请销假制度及请假条
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
河海公管法学马院党委〔2011〕 号
关于印发《公共管理学院、法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请销假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:
为规范研究生请销假事宜,进一步强化我院研究生管理工作,规范日常行为,推进学风建设,根据河海校科教[2003]47号《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中有关学生请销假的相关内容,结合我院自身情况,特制定《公共管理学院、法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请销假管理办法》
。经学院研究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1:公共管理学院、法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附件2:公共管理学院、法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请销假申请表
中共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、法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
辞退或解除聘用处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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